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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满满!陕西高院举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新闻发布会

陕西高院 2022-12-10




4月22日上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新闻发布会。

陕西高院副院长巩富文通报了2021年陕西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总体情况。他指出,过去一年陕西法院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扎实开展“双进”专项工作,创新构建“三力三高三全”司法保护体系,全年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495,同比增长41.09%“华清池”系列商标侵权案“彩虹星球”商业诋毁案先后入选中国法院50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陕西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经验做法被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转发。一是紧紧围绕“总平台”,着力服务保障秦创原牵引增速,创新发展的法治根基更加坚实。设立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法庭,靠前服务总窗口。深耕西安知识产权法庭“示范田”,助力打造“一总两带”动力源。深入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共建“一中心二基地” ,大力保护源头创新。依法审理不正当竞争纠纷199件,涉及互联网服务、装备制造等技术类案件563件,规范市场秩序,护航“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发展壮大。二是紧紧围绕“优产业”,着力引导激发新动能提质升级,创新发展的法治引擎更加强劲。妥善审理无线局域网标准专利侵权案,保障通信产业自立自强。共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基地,助力打赢种业翻身仗。创新裁判彩虹星球公司短视频带货商业诋毁案、腾讯公司与成都融思公司不正当竞争案、陕西数字新媒体公司与字节跳动公司著作权侵权案等典型案件,规范引导新兴产业。依法审理郭如林与延长公司等著作权侵权案“妃子笑”菜品案“唐猫”著作权侵权案“西安人的歌”侵害录音制作者权案,呵护“两创”沃土,繁荣文化产业。三是紧紧围绕“惠民生”,着力巩固提升解难题见效成势,创新发展的法治底色更加鲜亮。开通“陕西移动微法院”“微庭审”,建成陕西智慧法院司法数据中台,利用“云上法庭”在线送达、在线开庭、在线调解,确保服务不停摆。筑牢司法保护屏障,2021年共调撤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942件,调撤率达到53.61%,保障“中小微”生存。深入落实《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确定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依法运用举证妨碍排除制度,审结海洋王专利侵权案安永环保公司商业秘密纠纷案,确保正义“不迟到”。 四是紧紧围绕“创环境”,着力推动促进全链条协同构筑,创新发展的法治护航更加有力。推动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定》。会同省知识产权局、省贸促会、中国贸仲委丝路仲裁中心建立知识产权调解、仲裁优先推荐机制。依托西安中院与西安仲裁委签订《关于加强诉讼与仲裁对接机制》,共建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四位一体”大保护格局。深化国际视野,全年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161件。2021年11月29日,李智院长出席了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专题介绍了陕西法院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的做法。


巩富文出席发布会


巩富文强调,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陕西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局面的重要之年。要不断强化政治引领,聚焦提升司法质效,着力破解实践难题、务实推动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王军出席发布会


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陕西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军介绍了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发展情况。他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离不开法治环境的支持与保障。加强协调沟通,完善法律共商机制。围绕科技创新、秦创原平台建设有关政策实施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开展研讨、调研,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沟通工作情况,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诉讼规范研究,适时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完善科技立法,为秦创原建设提供法律保障。目前,我省科技进步条例修订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我们将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相关经验做法纳入其中,推动行之有效、成熟稳定的政策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依法保护科技人员合法权益。全力推动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等“三项改革”试点。力争用三年时间,转化不少于1000项科技成果,创办领办不少于1000家科技型企业。以推动政策扎实落实为契机,协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科技工作者日等期间,面向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宣传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上围绕科技创新工作出台的各类政策文件,营造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尔后,巩富文发布了《关于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十条措施》,紧扣三年行动计划,聚焦服务产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创新法治环境等重点,提出司法服务保障具体措施。


陕西高院民三庭庭长王建敏回答记者提问


王建敏发布了《陕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年度报告(2021)》及2021年陕西法院10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全面介绍了年度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及重大、典型、复杂案件审理情况。


陕西高院新闻发言人、宣教处处长张娅
主持发布会


王军,巩富文、王建敏就社会公众关注的省科技厅与省高院如何协同发力助推秦创原、司法裁判如何引导新兴产业健康发展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还有答记者问环节
一起来看看说了什么吧


陕西日报记者陶玉琼

提问:

据了解,陕西法院近年来不断探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形成了可资借鉴的相关经验,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下?


巩富文答: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陕西法院积极探索,总结形成了“三力三高三全”工作体系,凝心聚力打造“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为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赋能添智、保驾护航。

具体而言,“三力”包括:一是激发追赶超越动力。扎实开展“双进”专项工作,努力实现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二是提升服务保障效力。制定发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压茬推进“3116”工程(即应对三个严峻挑战,建设一个创新平台,打造一批精品案例,构建六项协同机制)。三是强化司法审判能力。深耕西安知识产权法庭“试验田”,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审判运行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努力打造“三个一流”(即在一流环境,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

“三高”是指:一是推进高水平审判。严惩源头侵权、恶意侵权、帮助侵权 “三类重点”,制定《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确定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统一裁判尺度标准。二是实现高效能解纷。推动多元解纷、案件繁简分流等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效率。三是促进高质量驱动。高度重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工作,先后有7件案件及2篇裁判文书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或在全国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获奖。

“三全”是指:一是全要素盘活。一方面打破壁垒,统筹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维护公平有序竞争,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另一方面注入活水,发挥金融审判“六动”机制作用,积极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企业“加油续航”。二是全链条贯通。会同省知识产权局、省自贸办等相关单位,建立座谈、联动、协调、创新、合作、通报等六项协同创新机制,构建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四位一体”的大保护格局。三是全方位保障。强化院校合作,提升服务保障效能。常态化走访“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在产业一线精准对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充分激发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推动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发展。


新华社陕西分社记者刘彤

提问:

我注意到今年的典型案件中有很多与“网红”有关的案件,比如网红菜品“妃子笑”网红餐厅“唐猫餐厅”网红视频带货等,您能介绍一下这些案件对网红经济发展的启示和影响吗?

王建敏答:

近年来,随着各种类型的“网红”现象层出不穷,网红经济已逐渐形成规模,而陕西作为旅游、文化大省,网红经济亦是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伴随网红经济而来的是快速“搭车仿冒”、抄袭作品、发布误导信息等侵权行为,网红经济的发展与生俱来就需要知识产权的强保护。我省法院审理的多个与“网红”有关的案件充分反映了这一特点。比如“妃子笑”案中,明确指出菜品达到独创性要求时可以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的保护,同时提出了创新性商业成果这一概念,为独创性不足但具有创新性、市场经济价值大的诸多“网红”品牌,提供了一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路径。网红视频“带货”案是近年来各类“网红”开箱测评以带动特定品牌销售这种营销模式的缩影,该案判决中明确了比较测评广告宣传的法律边界,为引导“网红”营销模式的健康、良性发展提供司法支撑。“唐猫”餐厅案中,该餐厅“网红”之处即为其店铺装饰装潢及服务人员着装方面有大量的“唐猫”形象,但“唐猫”形象本身却侵犯了他人的美术作品,这也警示了网红类品牌在创立初期要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先行的经营理念,唯有如此才能保证网红经济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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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陕西高院民三庭

陕西高院新媒体团队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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